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
1. 监督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在学校的执行情况;监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以及学校行政的决议和任务在学校的贯彻执行。
2. 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, 协调做好反腐败工作。
3. 负责起草、印发纪委工作报告以及以纪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、计划、总结、决定、决议、规章制度、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等;做好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、上报工作。
4. 承担纪委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、警示教育活动的相关工作,做好纪委全委会和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。
5. 负责纪委文件的收发、流转和文件档案的管理、立卷、归档。
6. 受理对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规党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,受理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。
7.负责对学校一般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反政纪案件的处理。
8.对学校干部选拔任用、招生就业、岗位聘任、建设工程与修缮项目、仪器设备及其它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。
9.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、勤政廉政和廉洁自律教育。
10.负责受理上级机关、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师生员工及群众反映涉及学校的信访问题。
11.负责本机构作风、制度、廉政、安全、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工作。
12.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